近年,我省各地加快组建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基层工作队伍,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设立一名从事儿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乡镇一级统称为“儿童督导员”,村居一级统称为“儿童主任”),明确基层儿童工作职责。同时,在市、县级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阵地建设,强化儿童工作机构管理职责,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和功能。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共计3392人,录入数占应录入量的70%。全省已建成和在建的儿童福利院有40个。
拉网式、系统性地全员培训离儿童最近、实际接触儿童最多的基层儿童工作者,将有利于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也有利于推动儿童政策进千家万户,推动全社会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
编 审:王伟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王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