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次
(2017年3月30日)
3月27日下午,诺卫星厅长主持召开了2017年度第2次厅务会议,副厅长靳生寿、刘海宁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陈庆华,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李巷泰参加了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定了2017年度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社会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财务处提出的2017年度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该方案总建筑面积44253平方米、总投资1290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8445万元、配套资金3159万元。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主要建设海东市民和县新民乡老年养护院等11个机构养老设施和黄南州泽库县麦秀镇敬老院,总建设规模30353平方米,总投资88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691万元,地方自筹3159万元;二是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7年主要建设玉树州治多县儿童保护中心、海西州德令哈市儿童保护中心、海南州共和县儿童保护中心、果洛州玛沁县儿童保护中心、海东市平安区殡仪服务中心、海南州同德县殡仪服务中心、海东市互助县公益性骨灰堂和海南州贵德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项目,总建设规模13900平方米,总投资4052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754万元,地方自筹1298万元。
二、会议研究了关于2017年省对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测算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强化基层政府支出责任,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财务处提出的2017年省对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测算方案。今年省对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涉及七类民政业务补助资金总额为53561万元,较上年增加3983万元、同比增长8.04%。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具体为:高龄补贴补助资金12726万元、救灾物资储备代储费补助资金428万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1020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138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29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108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9431万元。会议要求,要及时督促指导基层民政部门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
三、会议研究了2017年度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33号)精神,2017年下达民政厅固定资产投资任务4.9亿元。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规划财务处提出的《2017年度全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具体分解目标任务为:西宁市1.5亿元、海东市1.7亿元、海西州0.2亿元、海南州0.25亿元、海北州0.45亿元、黄南州0.45亿元、果洛州0.2亿元、玉树州0.15亿元。会议要求,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
四、会议研究了关于下达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退休费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所需补发经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央军委政治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官离退休费的通知》(军政老〔2016〕18号)和《关于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和1955年前后复原女同志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军政老〔2016〕19号)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生活补贴、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鉴于各部队转付经费报批手续繁琐,为确保落实军休干部、遗属生活待遇,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优抚安置局提出的建议方案,从民政厅结余军休经费中垫付补发2016年7月至12月所需经费,待各部队资金到位后冲减,共计811人、5767728元,具体分配如下:省民政厅551人、3273286元,西宁市36人、131865元、海东市10人、45292元、海西州132人、1456005元,海南州10人、76625元,海北州8人、54977元、黄南州11人、90596元,果洛州29人、372143元,玉树州24人、266939元。
五、会议研究了举办2017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的请示。为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经会议研究,同意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于2017年4月上旬,在省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举办中级和初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班各一期、共培训220人,培训所需经费100万元从2016年福彩公益金结余资金及2017年省本级彩票公益金预留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成效评估的请示。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前瞻性、理论性和指导性,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由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成效评估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控制在5万元以内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根据课题评审结果采取分级补助制支付。
列席会议人员(10人)
冶成明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多杰才让 优抚安置局局长
那永成 救灾处副处长
王秀清 社会救助处调研员
李玉峰 规划财务处处长
窦 强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马丽雅 社会事务处副处长
耿晓弟 项目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薛文芝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孟金慧 驻厅纪检组纪检员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局,本厅各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