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郭副厅长从国情、省情和我省城乡基层社会发展面临的新任务深刻分析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要求,指出了民政部门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重点结合民政部门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应该履行的职能任务就如何发挥好协调作用、牵头作用、指导作用、监督作用、反馈作用和选前、选中、选后应该做好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开展具体工作对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进一步加强有关换届选举理论知识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法律和政策水平,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二是在组织指导选举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充分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注意尊重和维护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举中违法搞领导意图、长官意志的错误倾向。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贿选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切实加大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特别注意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放在严格规范选举程序上来。要针对前几届一些地方存在的重形式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倾向,有针对地开展工作。将换届选举验收和日常工作检查的重点放在对选举原则的遵循和选举程序的规范上,真正体现法律要求和法制精神。四是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等各项职能。要及时把握选情,靠前指导,要深入一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换届选举的进程,把握指导工作的主动权和规律性,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民政部门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需要几个部门联合解决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需要报请党委、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决定的应及时将解决方案上报。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编审:刘志德 编辑:闫 丽 供稿:刘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