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4月中旬,国家民政部组织部署32个工作组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县乡蹲点开展工作,把包括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在内的五项工作作为蹲点调研的重点任务,对之前各地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相关工作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再核查、再督导。通过检查,发现各地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据此,民政部办公厅先后下发《关于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督查和蹲点调研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的函》(民办便函〔2017〕496号)及《社会事务司关于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大检查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民事字〔2017〕23号),梳理归纳各地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地做好安全管理大检查工作,为配合部里统一行动,在全省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省厅再次安排部署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及救助“回头看”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民政部对专项督导工作高度重视,形成督查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李克强总理、民政部部长黄树贤等领导同志均在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督查中所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市(州)民政部门接到通知后,对照督察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1.)逐一进行检查,细化部门联动职责和任务分工,严守“六必须、六不得”的基本工作要求,保证站内监控和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齐全完整、正常运转,深刻汲取广东练溪事件的深刻教训,再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梳理细节,全面排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求助甄别、安全检查、寻亲服务、机构内照料、站外托养、送医救治、站与站之间交接、协助返乡等诸多事项,工作链条长,服务环节多,任何环节稍有疏忽都会埋下安全隐患。一些救助量大,供养对象多的地区要再次将站内救助及站外托养人员认真梳理一遍,将个人信息上报寻亲网、报公安部门采集DNA等细节工作再一次查漏补缺,尤其有站外托养的地区,要对进行托养的机构进行二次排查,针对督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
三、明确重点,按时上报。各地要将救助管理机构人员救助情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及自查落实情况作为此次自查的重点环节,依照实际认真填写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附件3.)并以市、州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1日前报省民政厅。
附件:.五省督查和蹲点调研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青海)
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