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财社〔2017〕96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第三批)的通知》(财社〔2017〕97号)要求,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三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管理机构经费1.122亿元,其中人员经费10329万元,管理机构补助资金390万元,管理机构用房项目补助经费501万元。同时,为维护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合法权益,省民政厅一并协调财政厅下达各地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调整2016年、2017年基本养老金省级财政承担经费共390万元。
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地区财政、民政部门及时落实安排好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李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