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突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09-07-19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刘西成  浏览次数:28457
  2008年是全省民政工作显著加强、效能凸显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关乎民生的民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2008年是全省民政工作显著加强、效能凸显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关乎民生的民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

  全省150余万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其中,安排下达救灾款物1.3亿元,救助灾民100多万人(次),对7122户因灾倒房户进行了恢复重建,使灾区群众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助,确保了大灾之年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先后三次提高补助标准,使月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2元提高到62元,年人均由385元增至7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3.8%,有效保障了34.5万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城市低保对象增加到21.9万人,2次提高低保对象补助水平,1次提高低保标准,1次提高冬季取暖补助标准,使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月人均达172元,低保标准从175元提高到190元。取暖补助标准“三无对象”由年户均300元提高到600元,一般保障家庭由150元提高到350元。提高取暖补助标准后,新增取暖救助资金2157.31万元,全省共投入冬季取暖救助资金3775多万元,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继续巩固;建立了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省五保供养平均标准达到1580元,有效保障了 2.1万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下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亿元,为符合条件的37.4万名农牧区困难群众实施了门诊补助和资助参加“新农合”双重救助,为4230名低保对象实施了大病救助;实施医疗救助361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959.2万元,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力支援四川、陕西、西藏等省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紧急向受灾地区调运7000顶棉帐篷和一批应急救援食品和衣被,累计向地震灾区募集捐款捐物4300余万元,有力地支援了四川等省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有关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五项政策”,下达优抚经费5703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265万元;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基层政法系统公务员招录考试,已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1269名,安置率达94%;依法指导全省村(牧)委会完成了第七次换届选举。选民登记率达93%,参选率达91.4%,参选人数较上一届提高了6.44个百分点;依法完成了省内3条州际界线和13条县界、150条乡(镇)界线的联检任务;福利彩票发行3亿,又创历史新高的好成绩;民政自身建设显著加强,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队伍作风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力度加大,从不同层面保证了我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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