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减灾办组织召开当前极端天气灾情会商专题工作会议,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省气象局通报了近期我省极端天气引发各类自然灾害情况,预测分析了近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天气过程及危害,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我省的防灾救灾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防灾救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期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及灾损情况
8月中旬以来,我省强对流天气多发,海北、海南、海西东部、西宁、海东等地先后出现大到暴雨、短时强降水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门源、湟源、同德、西宁、大通出现冰雹灾害。8月22日白天到夜间,我省东北部再次出现强对流天气,降水中心在海东市平安区小峡镇,24小时降水量超过80毫米。期间,省气象部门发布130余次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5期。省气象台2016年8月18日9时15分发布西宁、海东、海北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省气象局已及时启动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目前仍在响应期间。7月1日至8月23日,全省8个市(州)37个县(区)144个乡(镇)30.0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9人,因灾伤病26人,紧急转移安置747人,倒塌房屋668间,直接经济损失5.99亿元。
二、降水天气过程预报
受西北方东移冷空气和副热带高压边缘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省气象台预计,8月24日至26日,西宁、海北、海东、海南大部、黄南北部、海西东部有中到大雨,省内其余地区有小到中雨。其中,刚察、海晏、湟源、西宁、大通、湟中、乐都、兴海出现大到暴雨的可能性较大。上述地区局地并伴有雷暴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此次降水的特点是降水局地性特征明显,降水分布极为不均,主要以短时强降水为主,部分时段雨强较大,最大可达每小时30~50毫米,预计降水主要集中时段为24日下午至25日上午。省气象局8月23日发布了《重要天气报告》内容的决策气象服务,并通过多种媒体发布了降水天气预报。
三、会商意见
经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会商,认为:8月24日至26日,我省将出现较大范围降水天气,需要防范东北部部分地区可能出现的大到暴雨。受极端天气影响,我省部分地区可能再次出现短时强降水、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因反复强降水和灾害叠加,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风险更加凸显,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安排
针对此次强降水的特点,加之我省东北部一些地区前期已经出现较大降水,出现气象灾害及其引发其他次生灾害的隐患显著增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防范强对流天气对农牧业、交通的不利影响,农牧区及山区还需特别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尤其是我省东北部地区要把此次强降水天气可能引发自然灾害的“防、抗、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筑牢“责任堤坝”,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做到第一时间了解掌握隐患苗头和动态,科学预判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措施,果断处置,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此次降水天气过程的演变,做好强对流天气的联报联防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到预警覆盖到村、到户、到人,全力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倒损房屋恢复建设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做好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积极发挥群测群防员作用,提前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住房建设部门要继续对防范薄弱的河道、山坡下、沟口旁的住房和危房进行排查治理,不能立即整改治理的,要提前组织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及早谋划,有力有序推进因灾倒损农房的重建和维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要继续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及沿河、山区、峡谷等灾害易发路段进行重点监控,提前对受威胁的道路、路段采取交通管制、车辆分流通行等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积极筹措资金,对灾害中毁坏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保障道路畅通。
水利部门要继续做好汛期全省主要河流来水趋势分析,加大对河(沟)道、涝池、淤地坝、病险和在建水库、大坝、排洪设施的巡检力度,进一步除险加固,做好损毁水利设施的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农牧部门要继续做好农牧区灾害隐患的宣传教育、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工作,提前做好牲畜疏散、撤离、转移以及棚圈维护、加固等防护工作,采取抗风、抗雹等措施;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农牧业保险理赔等相关工作。
安监部门要继续对建筑工地、尾矿库、渣料场和重要安全设施进行再次排查和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和生产巡查,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工作。对在极端天气情况下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旅游部门要密切关注全省旅游景区的气象预测,为游客及时提供气象预报信息,对因气象原因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景区,采取暂停接待措施,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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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极端天气灾情会商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6-08-25 浏览次数:140198月23日,省减灾办组织召开当前极端天气灾情会商专题工作会议,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气象局、省安监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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