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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民政系统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视频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6-08-26   浏览次数:167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全面部署......
各市(州)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全面部署加快社会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举措,民政部定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全国民政系统贯彻《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8月30日上午10:00--11:45。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顾朝曦,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民政部业务司局有关负责同志,全国性社会组织代表以及相关新闻媒体。
    (二)分会场:
    1、省分会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诺卫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陈庆华,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全体人员,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全体人员,西宁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及党工办、社会组织管理局全体人员,全省性社会组织代表,西宁市社会组织代表。
    2、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分会场:参照省分会场参会人员确定参会人员,原则上分会场的位置要坐满。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顾朝曦同志主持。
     (一)地方发言(上海市、江苏省、天津市、河南省民政厅(局)长发言)。
     (二)詹成付同志宣读中央编办关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
     (三)领导讲话。
    四、技术保障
    会议将通过视频终端网络或卫星广播传送至各分会场,请各地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保障。8月29日14:00--17:00进行系统调试。8月30日8:30,各分会场准时开通视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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