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南县针对少数农村存在的铺张浪费、破坏生态、轻视教育,甚至违法乱纪等不文明现象,通过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辅之以宗教正面引导,从遵纪守法、生态保护、民族团结、婚丧嫁娶等4个方面制定了32条村规民约,规定了“五严禁”(严禁赌博饮酒偷盗、严禁向违法犯罪人员捐款、严禁破坏草场、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无理由学生辍学),并通过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承诺书的形式约束全体村民共同遵守。修订过的村规民约具体条款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管用实用,易于操作,通过推行村规民约,村容村风村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发扬基层民主,深化村民自治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约束作用,受到州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根据州委主要领导的要求,州民政局牵头,会同州委办、州委组织部、州文明办、州司法局组成调研组,深入五县进行了调研,以此基础上,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州基层自治组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寺规僧约制订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向全州推广了贵南县的做法,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州推广。
编 审:王 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畅静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