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城乡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今年省级奖补资金重点安排西宁、海东两市的城镇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对西宁、海东农村社区试点适当给予奖补。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不得截留、挪用,确保省级奖补资金发挥效益。对建设规模不达标、建设质量不合格、地方资金不落实或违规截留、滞留、挪用省级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追责整改,整改无效的,将停止该县(市、区)次年项目安排。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李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