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全面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时间:2016-05-30  [要情115]   来源:办公室   作者:王宁  浏览次数:13891
  5月23日,省民政厅召开《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贯彻推进会议精神, 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会议由省民政厅......
  5月23日,省民政厅召开《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贯彻推进会议精神, 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会议由省民政厅副厅长尕藏才让主持召开,省减灾办、救灾处及省减灾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受孕灾环境、多变气候因素和活跃的地质运动等因素影响,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多发频发、破坏程度大。为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科学高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适时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十分紧迫和必要。我省《预案》修编工作要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重点在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的适用范围、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到全省安全体系建设战略层面,发挥好应急预案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处室协调配合,科学修编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针对全省各地自然灾害的特点和种类进行认真调研,既要做好与国家预案的衔接,要符合青海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预案修订稿子六月底前报请省政府出台并组织实施。二要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做好本级相关预案修订工作。严格遵循“分级负责、相互协同”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职责,切实落实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三要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部门要把应急预案演练作为提高应急预案实用性的必要途径和重要手段,通过演练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更加合理和贴近实际,做到“拿得出,用得上”。四要大力组织开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贯彻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编发科普知识材料、举办培训班,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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