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匡湧副省长、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委员汇报省减灾委“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并对2016年工作提出建议。
一、“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主要工作
“十二五”期间,受到复杂多变的气候因素和活跃的地质运动等孕灾因子的双重影响,我省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且分布地域广、破坏程度大。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自然灾害导致858.2万人次受灾,81人死亡(失踪),5.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67.7千公顷农作物绝收,10831间房屋倒塌,147.6万头(匹、只)牲畜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2亿元。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33.5亿元,有力应对了2011年青南雪灾、2013年海西州洪涝、2015年海西乌兰、都兰雪灾等各类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灾区社会和谐稳定,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趋于完善。成立了青海省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不断强化,同时成立了青海省减灾中心和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减灾救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初步建立了以减灾委员会为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类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管理体制,省级气象防灾减灾联席会议制度,省级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地质灾害应急体系逐步完善。
(二)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胜利。在抗震救灾期间,共紧急转移安置灾民6.8万户,22.3万人,救治伤病员1.1万名,转移3109名重伤员到外地接受治疗,累计调运发放救灾帐篷14.7万顶,其它各类救灾物资共26大类100多个品种,累计发放生活补助、取暖补助、火炉补助、物价补贴等各类救助金10.57亿元。经过不断努力,在极其复杂的环境和挑战中,在实际不到两年的有效施工期内,全面建成投资447.54亿元的1248个重建项目,实现了居民拥有新家园、生态迈上新台阶、设施得到新改善、城乡呈现新面貌、社会和谐新局面的重建目标。
(三)防灾减灾法规制度日渐完善。“十二五”期间陆续出台了《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青海省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及发布办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房保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指导性文件;制定编制了《青海省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青海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等预案,全省州(市)、县(区、市、行委)、乡镇基本完成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我省的防灾减灾工作正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轨道。
(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初步建成。“十二五”期间修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9座,总数达到77座,总建筑面积9.03万㎡,累计总投资2.86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偏远乡镇有库点的目标。目前,全省共储备救灾物资26个种类,折价2.85亿元,基本达到全省一次性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10万人的能力。按照民政部指令,在第一时间从格尔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省储备中心紧急调运价值5000余万元的救灾物资支援西藏地震灾区,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表扬。从过去单纯以“救”为主的工作方式,逐步向综合防灾减灾的方向转变,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全面提升。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覆盖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项目,对4626个建设项目进行抗震设防和施工图设计质量审查,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牧业保险范围扩大,落实防洪抗旱减灾水利建设投资近50亿元,安排应急度汛、人畜饮水、农田灌溉等项目400余项,建立290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基本形成完整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六)防灾减灾科技支撑手段不断加强。投资2200万元,建设了省、州、县三级救灾应急平台。大力争取国家支持,为多灾易灾的38个县(市、行委)配备救灾专用车辆,为全省402个乡镇(街办)和部分新增社区配齐了报灾终端和通信设备。开通了乡镇网络灾情直报系统,启用了村级APP应用软件灾情报送功能,进一步拓宽了灾情报送的范围与深度。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显著增强,地震台网开展了有效监测,土壤深耕深松、旱作节水、病虫害统防统治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广泛推广,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0%。
(七)防灾救灾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民政、国土、红十字会等部门相继建立应急专家队伍;依托武警青海总队、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依托村(社区)组建了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初步形成了以防灾减灾管理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解放军、武警、消防等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体系。
(八)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大幅增强。全省各地、各部门每年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防灾减灾系列宣教活动,共展示宣传横幅850余条、展板3400余块、防灾减灾公益短信250余万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0万余份,参与活动人数达40万人次。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有88个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全省建立应急避难场所4303个,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避险自救能力。
二、“十三五”时期全省防灾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及重大项目建设
“十三五”全省防灾减灾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第四、第五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战略目标,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制创新为保障、以落实项目为抓手,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着力减轻自然灾害风险,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应对措施更加精细、综合减灾能力更加突出的防灾减灾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省政府把《“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纳入全省重点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灾减灾信息化工程和综合减灾建设工程,共五大类 100项,预计投入375亿元。
三、2016年防灾减灾工作及建议
今年一季度以来,全省灾情主要以地震、雪灾为主。1月21日,海北州门源县发生6.4级地震,造成省内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海晏县和西宁市大通县、海东市互助县共18个乡镇4万多人受灾。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就全力做好排查灾情、安抚群众情绪、加强预警监测和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省级层面启动应急响应,海北州第一时间设立地震应急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工作扎实,保证了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省减灾委主任、省政府匡湧副省长、韩建华副省长带领民政、地震、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紧急赶赴灾区靠前指挥,统筹协调指挥救灾工作。郝鹏省长和匡湧副省长带领发改、财政、民政、地震等部门领导,到国家相关部委专题汇报地震灾害和恢复建设工作。民政部已向我省调拨价值1110多万元的20平方米棉帐篷2000顶、棉被1万床、棉大衣1万件,折叠床2000张。此批救灾物资已全部下达给了海北州各级民政部门,用于震区群众转移安置。为做好门源地震恢复建设工作,省上成立了地震灾后恢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做好门源地震灾后恢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门源地震灾后恢复规划》,目前,投资5.69亿元的门源地震恢复规划全面启动,年内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016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全年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国地震趋势会商确定的12个地震重点危险区中我省有2个,涉及我省6个市(州)17个县。我省确定的3个危险区涉及7个市(州)16个市(县)。上述两类危险区共涉及全省8个市(州)24个市(县)。同时,今年气温偏高,阶段性特征变化明显,春季祁连山地区出现晚霜冻的风险较高,秋冬季东部农业区早霜冻的可能性较大。全年降水时空分布差异明显,东部农业区、环湖和青南南部降水偏多2-3成,省内其余地区偏少2-4成,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阶段性旱情、洪涝和雪灾。各涉灾部门要着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创制、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切实在“积极应对、狠抓落实、规范管理、精准救助”上下功夫,努力在指导、规范、落实、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一)编制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在专家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完成“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报送和审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将规划中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城乡建设、森林防火等行业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对接和实施工作。
(二)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灾害应急工作规程》修订工作,制定《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争取将《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列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年内出台。借鉴其它省经验和做法,起草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164号),严格落实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指导各市(州)、县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具体的救助标准。确保各项政策制度相互衔接配套,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三)大力提升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生态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不断强化风险防御水平,妥善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投入6800万元完成省减灾中心建设任务,计划投入5000万元启动实施省藏区防灾减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建设任务,积极开展西宁市救灾储备库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投入5000万元改扩建11个县级储备库,推动开展协议储备工作,提升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化水平,发挥防灾减灾区域辐射作用;科技、国土、气象、地震等部门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提高监测预警精准化水平;水利部门要实施好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的治理工程,抓好24个易旱县(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农牧部门要强化对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的领导和技术指导;住建、扶贫部门要结合城镇化和易地搬迁工作,推进农牧区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区域防灾减灾防御能力协同发展。
(四)大力提升防灾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全省减灾救灾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期间计划投入8000万元建设省、市(州)、县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各地各级互联互通,保证重大和紧急灾情出现后,拿得出、用得上,能通话、可视频。今年计划投入834万元,组织实施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国家综合减灾与应急典型示范项目”和乡镇网络报灾和村级应用APP软件报灾试点工作,加强报灾终端管理,进一步提升省级救灾应急指挥平台的功能。积极探索无人飞机、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提高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五)健全防灾队伍强化队伍素质。注重专家学者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决策支撑作用,积极着手组建省防灾减灾专家委员会。继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灾害信息员队伍、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培训10次,切实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救灾骨干和灾害信息员业务素质。在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的多灾、易灾地区设立减灾救灾志愿者服务站点9个,为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服务提供沟通、协调、共享等保障支持,进一步深化政策性农房保险试点工作。
(六)统筹做好新灾应对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区域性综合灾害风险评估试点和示范工作,继续督促各地政府承担起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民政部门要探索和拓展减灾救灾新领域,积极参与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主动承担新使命。进入汛期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气象、地震、农牧、水利等部门的会商研判,随时掌握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和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视情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转移危难群众、抢险救援和调运发放救灾物资,确保灾后8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七)着力做好综合减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多频次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今年全省创建10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着力提升减灾示范社区能力。加快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投入5880万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10个市、县级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不断加强灾害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落实工作措施,减少灾害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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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减灾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的汇报
时间:2016-05-05 浏览次数:18928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各位委员汇报省减灾委“十二五”期间工作情况,并对2016年工作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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