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手持终端设备的通知

时间:2016-03-28   来源: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14309
  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国家给我省配发装有普查涉密软件及数据的手持终端设备(普查专用GPS及终端PDA)已分发至县级普查机构使用。为切实加强手持终端设备保管使用,避免移动存储介质信息泄漏......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手持终端设备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国家给我省配发装有普查涉密软件及数据的手持终端设备(普查专用GPS及终端PDA)已分发至县级普查机构使用。为切实加强手持终端设备保管使用,避免移动存储介质信息泄漏,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办法》(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8号)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相关管理办法。现就管理使用好手持终端设备做如下通知:
  一、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存储涉密数据的手持终端设备的登记、传递和管理,防止设备被盗、被毁和被擅自复制。未经批准,严禁将手持终端设备带离工作场所。
  二、存储涉密数据的手持终端设备要按照所存储涉密数据的最高密级登记造册,并按相应密级管理规定进行保管使用。
  三、涉密手持终端设备应粘贴明显标识,标明涉密设备身份,并指定专人管理。
  四、严禁用涉密手持终端设备在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文件。
  五、严禁将移动电话卡插入手持终端设备中,用于拨打电话和发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涉密信息泄漏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