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规划财务司: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民政“十三五”相关规划意见的函》已收悉。根据通知精神,经研究对《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三五”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分别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一、关于对《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修改建议
(一)章节调整。
养老服务业为保障基本民生的内容之一,建议将第三章内容并入第二章。
(二)新增内容。
1.在第二章第六节“援疆、援藏、扶贫”中,应增加“四省藏区”的概念。
2.在第二章第五节慈善事业中,建议增加贯彻落实慈善法的相关内容。
3.第二章第二节综合防灾减灾篇章中,建议增加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建设内容专题,便于各省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健全机制,形成组织有序,运行畅通,资源统筹的格局。第21页“减灾”章节中,“广泛开展农村减灾安居工程”需明确责任主体。
二、对《“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建议增加特困老人兜底服务内容。
三、对《“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鉴于社会福利范围较广泛,涵盖养老服务等,建议改为残疾人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四、对《“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对本规划无修改意见
以上修改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