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通报精神

时间:2015-10-26  [要情214]   来源:办公室   作者:马亚男  浏览次数:14325
  10月23日,省民政厅中心组召开第14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组织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使用〈青海省......
  10月23日,省民政厅中心组召开第14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关于组织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使用〈青海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纪党规摘编〉的通知》,以及中纪委对两起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违纪案件处理通报等文件。厅党组成员、全厅副处以上党员干部和厅系统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与会同志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讨论中同志们一致认为:这两项党内法规全文公布,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抓住重点、删繁就简,突出以德治党,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至全体党员,把内容要求从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当于是党内的“刑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罗松达哇厅长指出,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非常及时,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这新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了“行为底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因此,我们全厅党员干部要坚持“三严三实”要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任何时候都要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要把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罗松达哇厅长强调,对于两起通报必须引以为戒,警钟常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觉悟,要从案件中吸取教训。各处室局负责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党总支、支部要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分析典型事例,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党纪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我厅的各项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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