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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奖补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5-22   浏览次数:17304
西宁市、海东市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青民发〔2012〕244号)精神,今年


西宁市、海东市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青民发〔2012〕244号)精神,今年以西宁、海东为重点,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推进城市(镇)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请你市抓紧筛选上报2015年拟建社区奖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拟报项目原则上从省民政厅编制的《青海省“十二五”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中筛选,优先安排区(县)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且无办公服务用房和面积不达标的社区,优先考虑工作积极性高、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好的社区。原则上西宁、海东可分别申报25个项目,每个区(县)申报4-5个。
  二、奖补标准:西宁市城市社区每个114万元,西宁、海东其他城镇社区每个54万元(暂定)。
  三、申报形式:区(县、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筛选并向市民政局、财政局报送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名称:具体位置、管辖人口、原有办公服务用房面积等情况;
  (二)建设标准:要求不低于3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由各地根据社区管辖人口和地方综合财力情况自行确定;
  (三)建设方式:可以选择新建、购建、合建、改扩建等多种建设方式,选址是否落实;
  (四)资金来源:申请省上奖补资金   万元,市、区(县)自筹   万元;
  (五)建设周期:原则上当年的项目当年完成,特殊情况可以按一个工作年度计算。
  (六)产权归属:承诺项目建成后产权划归区(县)民政局,并办理项目产权登记证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民政局、财政局对所属区县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查后,于2月底前分别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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