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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时间:2014-08-25   浏览次数:1534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骆惠宁书记、郝鹏省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骆惠宁书记、郝鹏省长在十二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罗松达哇参加并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罗松达哇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全力推进民政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罗松达哇指出,省委从提升执政水平、实现战略任务的全局出发部署了“三基”建设,符合中央要求和青海实际,要切实把会议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这一战略任务,准确把握好会议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三基”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罗松达哇强调,民政系统要切实抓好七项重点工作,确保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提升执政水平的意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三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民政实情的工作方案,注重积极调动民政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组织;注重加强制度措施执行力度,细化行政管理水平,打牢基础工作;注重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和执政能力水平,提升基本能力,在民政厅系统全面开展“三基”建设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重点针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制度规定,开展制度规定执行跟踪、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全省民政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需要整改的重点问题开展督促和指导,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三是继续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各项工作,按照《民政部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标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信息核对平台,继续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审核、评议、审批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救助实施公开透明。四是狠抓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相关业务处室要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为《意见》中涉及的投资融资、税收优惠、土地供应、人员从业等六个方面扶持政策提供有力保障。五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时出台我省的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六是认真抓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由管理型转为服务型。将我省第9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为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为全省开展“三基”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七是认真抓好防灾减灾工作,针对我省实际,进一步健全灾情统计、核查和评估机制,严格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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