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民政部委托专家对我省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时间:2014-08-21  [要情142]   来源:办公室   作者:李洪源  浏览次数:13184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3〕172号)精神,我省经过自查申报、考察推荐、评审验收、公示确认,年初向民政部申报了1个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7个示范街道......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3〕172号)精神,我省经过自查申报、考察推荐、评审验收、公示确认,年初向民政部申报了1个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城区、7个示范街道、10个示范社区。8月17至19日,民政部委托东北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张雷教授为组长的专家评估组一行三人,考察评估我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专家评估组一行听取了省民政厅和西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工作的汇报,之后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选取部分被推荐社区,通过深入社区实地观摩、召开社区干部座谈会、随机入户向居民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了综合评估。专家评估组一致认为我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周密,内容具体,落实到位,开展较好,并指出青海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在五个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近年来围绕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政策体系完备,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得力,走出了一条既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又顺应全国社区建设潮流的新路子。二是社区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大,特别是在社区工作经费、干部报酬和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的投入走在了西部地区前列,其中社区干部报酬标准达到了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较好地调动了社区干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三是社区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通过加快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办公服务的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普遍建有“一站式”办事大厅,方便了居民办事。四是社区民族团结创建特色鲜明,作为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将民族团结创建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在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五是社区党建工作有声有色,全面开展了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活动,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较好地落实了“三有一化”工作要求。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李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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