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东区坚持以构建生活保障网为着眼点,以提升救助服务为切入点,以规范低保管理为立足点,以拓宽救助渠道为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拓宽救助领域,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有效保障了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区低保对象4568户、9297人,2014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金以及各类生活补贴资金4727.59万元。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一、抓住“五个到位”,夯实低保工作基础。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设立了低保办公室和低收入核查办公室,在镇、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了低保管理中心和低保管理站,形成了“两级联动、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城乡低保工作组织网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健全完善了低保两级审批、明查暗访、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低保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制度建设到位。通过创办低保政策宣传栏、低保工作事务公示栏、发放服务导示、开通服务热线、建立低保事务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法规宣传到楼院、家庭,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建立健全了低保评审会制度,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评议监管到位。区政府每年将低保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低保金按月及时足额拨付,确保资金配套到位。
二、规范“七项管理”,大力实施阳光低保。着重在严格审批、分类施保、资金管理、规范档案、动态管理、系统管理、收入核查上下功夫,大力实施阳光低保。一是严格管理程序,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把调查、收入核对、监督、审批“四关”,并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实行集体会审,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暗箱操作;坚持“七个不批”,不符合条件的不批,手续不齐全的不批,收入核查不清的不批,群众评议有异议的不批,责任不明确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不批,未经集体研究的不批;坚持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公开和申请名单、审核名单、审批名单公开;坚持入户核查制度,镇(社区)低保管理中心(站)入户核查率100%,区民政局抽查入户率30%。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根据低保对象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将低保家庭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进行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不同类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建立健全了低保金发放制度,严格执行对照发放名单、对照保障人数、对照保障金额“三对”照原则,防止了贪污冒领。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低保家庭每月按时足额领取低保金。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低保档案硬件设施建设,统一制作入户调查登记表、审批表等表册。对低保对象的档案实行两级管理,科学分类,一户一档,户户有档可查。并根据每月低保对象动态情况,做到档案同步更新。五是实施动态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保障对象有进有退、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年动态管理率平均达到11.5%。六是实行系统管理,通过有计划、分层次的培训,帮助低保工作人员掌握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和操作流程,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服务。七是实施收入核查,制定出台了《城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方案》,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核算和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三、建立“八个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围绕生活、就学、就业、就医、住房等救助,构建了多层次、全覆盖的城乡低保救助体系。一是建立生活救助机制。有效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低保家庭带来的生活困难,及时按标准核发冬季取暖补助金和物价补贴,2014年共为4637户城乡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金和一次性临时物价补贴694.07万元。每逢元旦、春节、开斋节等重要节日,积极筹集资金,采取多种形式,为辖区特困家庭发放米、面、油等慰问物资和慰问金。2014年50余万元慰问物品和慰问金惠及了辖区1002户贫困低保家庭。二是建立教育救助机制。为保障全区考入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院校二本以上学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顺利入学,为低保家庭中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44名贫困大学生发放教育助学金12.1万元,帮助他们通过助学行动完成学业。三是建立医疗救助机制。开展了城乡低保家庭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城乡低保家庭住院医疗救助与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补偿结算的有效衔接。2014年共为1391人(次)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大病医疗救助,报销住院医疗费508.75万元;资助12133人(次)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优抚对象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共代缴参保费114.9万元;为10.8万人(次)低保对象发放医疗门诊补助156.64万元。四是建立住房救助机制。辖区192户低保家庭住进了廉租住房。对其他无房、租房的低保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补贴救助制度,2014年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325.14万元。五是建立五保供养机制。将21户21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根据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8400元/年,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17.6万元。六是建立临时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机制。积极实施临时救助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机制,2014年累计救助44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与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30万元。七是建立救助与就业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2014年为低保家庭推荐就业岗位116个,解决了93名低保对象的就业问题,帮助他们通过实现劳动自救,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八是建立志愿服务机制。动员低保对象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防火防盗、创城创卫工作,协助社区排查违章建筑、占道摊点,清扫和铲除城市“牛皮癣”,帮助“三无”病残人员洗缝浆补、打扫卫生,改善了社区人际关系。
四、实施“两项试点”,开辟社会救助渠道。一是实施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城乡低保政策一致”的总体要求,坚持适时调整、城乡一体、补助标准一致、发放时间一致的原则,动态管理、全面覆盖。目前,我区已全面取消1041户、1575人农村低保,并按照城市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将65户、153人农村家庭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低保资金41.16万元,顺利实现了城乡低保一体化管理。二是实施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试点工作。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救助工作职责。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规范救助申请流程,统一设置救助窗口标识,开辟了社会救助新渠道。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