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动态

2014年玛多县将年满55周岁的人口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并提高了补贴标准

时间:2015-03-09   来源:办公室   作者:玛多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10403
  为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党的惠民政策,玛多县从2014年1月1日起,在继续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老龄补贴的基础上,将全县年满55周岁的人口纳入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
  为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使老年人充分享受党的惠民政策,玛多县从2014年1月1日起,在继续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老龄补贴的基础上,将全县年满55周岁的人口纳入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并提高了各年龄段的补助标准。其中:55-59周岁(含59周岁)补贴100元/人/月,60-69周岁(含69周岁)老人老龄补贴120元/人/月;并将70-79周岁老人老龄补贴提高至140元/人/月(比全省高90元),80-89周岁老人老龄补贴提高至160元/人/月(比全省高100元),90-99周岁老人老龄补贴提高至190元/人/月(比全省高110元)。据统计,该县2014年共为全县966人发放高龄生活补贴共计144.5余万元,享受高龄补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6.49%。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