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创新服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精准民政对象,促进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投入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亿多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低保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改进。提请市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东政办[2014]38号),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管理,将低保工作纳入了市、县、乡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建好基础台账、明晰工作流程、加大公开公示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低保规范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制度,实现了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改变运行模式,落实和强化乡(镇)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区)民政部门的审批责任,取消控制指标,全面核查低保对象,实现了应保尽保,做到了公开公平。全市为城乡低保对象17.28万人发放生活救助金40833.52万元,比上年的38265万元增长6.7%,各类救助金实现了以“一卡通”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发放。为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民政局、监察局共同提请市政府转发了《海东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是医疗救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优化医疗救助服务流程,全面提升了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全市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9272万元,救助59159人次,发放救助金9179.1万元。三是五保供养标准得到提高。全市分散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由3740元、4280元提高到4310元、4920元,五保供养人数比去年增加264人,共有7087人,其中分散供养6663人,集中供养424人。为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3080.3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36.98万元。四是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的通知》,探索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建立“救急难”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下达临时救助资金3094万元,救助7363人(次)1049.3万元;为2198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203万元,为74241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4698.56万元;落实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为1118名社会散居孤儿、163名机构收养孤儿、2058名事实上无人抚养未成年人、2名艾滋病患儿发放生活保障金1373.4万元。五是加大了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力度。市、县(区)各级民政、教育、工会、团委、残联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密切配合,多方争取、筹集资金,为2999名贫困大学生发放救助金822.47万元。六是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为进一步保障好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近期下达资金4065万元,给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城乡困难群众19.03万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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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
时间:2015-01-19 来源:办公室 作者:海东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95782014年以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创新服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精准民政对象,促进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投入各类社会救助资金6亿多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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