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先期部署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时间:2014-03-19  [要情037]   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西成  浏览次数:1327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3月13日,省民政厅主管副厅长带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到由省民政厅负责对口共建的海北州刚察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3月13日,省民政厅主管副厅长带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到由省民政厅负责对口共建的海北州刚察县沙柳河镇红山村开展前期调研,为进一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调研中,工作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美丽乡村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并就如何做好美丽新村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把解决好广大村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做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宣传和动员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最大限度地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让广大村民真正认识到他们是村庄的主人,是美丽新村建设的主体,从而树立坚定的信心,营造“自己动手、共建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引领村庄建设。县委、县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时间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完善工作,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建设内容,要特别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与共建单位的协调和沟通。三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扎实做好援建工作。省民政厅要按照“依靠县、乡党委政府,调动村民群众积极性,发挥民政职能优势,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齐心协力开展共建活动”的思路,本着“着眼长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2014年美丽新村建设已被省民政厅党组确定为具体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要求各相关处室要通力配合,具体承担此项工作的部门,要在近期再次深入该村,进行更加细致的调研工作,与县、镇政府进行深层次的沟通和对接,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力争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早日进入实质性阶段,确保此项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圆满完成,向政府和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刘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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