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眼于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以创先争优为契机,以换届选举为抓手,着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2011年1至4月,在全省第八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省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统一安排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次同步安排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次统一全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届期。全省38%的社区党组织实行了“公推直选”,39.2%的社区居委会进行了直接选举。
通过选举,使一大批政治素质好、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群众公认度高、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年轻有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夯实了社区创先争优的组织基础。
二是着眼于加强社区“三有一化”,狠抓社区居委会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各地把加强城市街道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作为街道社区开展创先争优的着力点,狠抓落实,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加大政策创制。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先后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意见》、《关于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意见的通知》、《加强移民社区(村)综合管理指导意见》等三个政策性文件,就加大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基层组织管理人员报酬动态增长机制,健全村级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干部和党员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支持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众服务管理与创新,支持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等扶持社区发展的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扶持政策的出台,将为我省加大社区建设力度起到有力的资金保障作用。加大社区建设投入。针对目前社区工作任务较重、经费不足的实际,民政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从今年开始,通过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将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从原来的1.5-1.8万元提高至3.5-3.8万元,增幅达130%;明确社区干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全省社区居委会干部报酬平均增幅达122%,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有条件的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加大社区设施建设力度。从2012年至2015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奖补。积极争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安排8-10个社区基础设施项目,到“十二五”末,全省90%的社区居委会可解决办公服务设施缺失或面积不达标问题。
三是着眼于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 通过开展“走千户、访千人”活动,全省约有900余名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根据社区地域范围、人口规模、工作力量、重点对象分布、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走访方案,科学确定走访任务、努力消除走访盲区,把“走访活动”落实到包片区、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工作日,确保走访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深入辖区1200余户居民、外来人口、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困难家庭,掌握第一手情况,了解群众现实需求,解民忧,办实事。通过走访活动,全省街道社区共协调有关方面解决辖区居民治安保卫问题266个,环境保洁问题508个,卫生保健问题600余个,餐饮购物问题140余个,同时,想方设法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在入托入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安置等困难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刘西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