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向全省各地调拨救灾帐篷5900顶

时间:2012-07-27  [要情142]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耿生海  浏览次数:13443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7月27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市生物园区广场举行201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启运仪式,更阳厅长出席仪式并致辞。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救灾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7月27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市生物园区广场举行201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启运仪式,更阳厅长出席仪式并致辞。
  根据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的整体需要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在今年防汛抗灾关键时期,省民政厅在前期安排190.8万元省级代储救灾物资的基础上,这次从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中调拨价值1764.4万元的救灾棉帐篷5900顶,对全省4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救灾物资补充,其中:8个州(地、市)级储备库各代储20平米棉帐篷250顶,39个县(市)级储备库各代储12平米棉帐篷100顶,并从即日起陆续运往各地。
  在启运仪式上,更阳厅长指出,2007年以来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相继投入4364万元资金,在全省各地新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47座,建筑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基本形成了省、州、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已储备救灾帐篷、棉衣裤、棉被褥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价值达18352.3万元。今年年初,青南地区发生重度雪灾,省民政厅充分利用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中代储救灾物资,就近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更阳厅长强调,这批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后,全省灾害应急保障能力将得到加强,防灾减灾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做好物资接收工作,规范储备物资管理使用,确保储备的救灾物资在应急之时发挥有效作用。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耿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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