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指标通过农牧区住房建设会审

时间:2013-05-09  [要情064]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李文静  浏览次数:14267
  为切实做好我省农牧区住房建设工作,从2013年起全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联合办公机制,负责对年度内农牧区各项住房建设控制性指标进行联合会审。2013年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为2.5万户......
  为切实做好我省农牧区住房建设工作,从2013年起全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联合办公机制,负责对年度内农牧区各项住房建设控制性指标进行联合会审。2013年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为2.5万户,户均补助标准为2.2万元。其中:海东地区10000户、西宁市6500户、海南州3000户、海北州2500户、黄南州1100户、海西州1000户、果洛州900户,目前这项实施方案已经顺利通过联合会审。
  会审中,省民政厅就进一步做好2013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各地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把工作重点和对象牢牢锁定在居住危险房屋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不随意扩大实施范围;二是要求各地在开展工作,特别是认定危改对象时严格履行村社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危房改造计划公开、对象家庭情况公开、享受政府补助标准公开;三是针对今年开展的新一轮“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易地扶贫搬迁以及“三集中”等建设项目,要求各地积极配合、主动跟进,在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居住在危险房屋中且符合政策规定和条件的“四类”困难群众家庭,在计划安排上尽可能地给予满足,力求做到一次性解决,不漏户,不留“死角”;四是在进一步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紧时间组织开工建设,确保全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在5月上旬前全面实现开工。
  为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近日省民政厅将协调省财政厅根据会审结果将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及省级全部补助资金一次性下拨至各任务县,并敦促各地抓紧时间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与此同时,还将组织厅级领导按照分片联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制度要求,赴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督查和指导工作,全力推动工程建设进度,掌握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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