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对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实施优先、重点、长期保障,并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实行了分类施保、重点救助;同时,着力改善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建立了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人员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全额代缴城镇医保、农村参合个人缴纳的费用,住院费报付比例达到90%以上,并按规定发放门诊补助费,有效缓解了残疾人看病难题。三是加大残疾人住房救助力度。将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列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重点对象,提高补助标准,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四是加大残疾人服务项目建设力度,2012年和2013年共投入1509万元,资助省残联实施42所社区残疾人之家建设项目。同时,依托省假肢康复中心积极开展“福彩助残健康行”项目,为残疾人免费安装康复器具,恢复部分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薛文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