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9月12~~22日,青海省第一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农业区各县、市民政科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检查解放一年来的民主建政工作,研究农村租佃情况,部署秋冬两季的生产救灾。陈思恭厅长在会上传达了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中共青海省委书记张仲良,省人民政府主席赵寿山等先后到会讲话。会议闭幕时,赵主席游亲临指示大家要“时时掌握当地情况,刻刻抓紧中心工作”。
1951年
7月20日~~25日,召开省第二次民政会议,农业区县、市民政科长12人,科员2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总结第一次民政会议以来的建政工作经验,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建政工作步骤,解决建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西北民政部部长王子宜到会指导,并就建政工作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作了专题讲话。
1952年
7月21~~28日,继西北区民政会议之后,省第三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这次会议除玉树藏族自治州三县因交通阻塞未到会外,其余农、牧业区的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民政科长、民政科员、区长、区民政助理员、乡(街)长共4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根据西北区民会议的精神,以民主建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为中心议题,会上,陈思恭厅长作了《关于西北民政会议的传达及青海民政工作的报告》。会议经过讨论,就切实做好建政工作,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充实与健全区域自治政权等八项决议。在事业费的使用、审核、报销等问题上,明确规定,各县民政部门掌握粮款的发放与使用,财政部门掌握领报与一切会计手续,使用计划则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1954年
6月16日~30日,省第四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共123人,南世荣副厅长在会上作了《关于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传达和本省四年来民政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后,集中讨论了建政,农村救灾,牧区、城市救济与优抚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制定了《青海省为贯彻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的实施计划》。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喜饶嘉错、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薛克明到会并讲了话。
1955年
3月20~31日,省第五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各专、市、县民政科长、科员、生产教养院院长及西宁市的区民政干事共64人(其中藏、回、撒拉、土等少数民族干部11人)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依据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重新确定的民政工作方针,转移重点,着重讨论了优抚、复原、救灾和社会救灾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会议开始时,雷林副厅长传达了陈毅副总理在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陈毅严厉批评了内务部领导“把民政部门认为是领导政权建设工作的部门,把政权建设作为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这是一种方针上的错误”,“民政部门的工作,应以优抚、复原、救灾和社会救济为工作重点”。张国声副省长到会并作了题为:《提高政策思想水平,抓紧当前环节,把本省民政工作推向新阶段》的讲话指出:几年来,民政工作有很大成绩,……。但还有不少缺点,如把政权建设工作和优抚、复原安置、救灾救济工作轻重倒置。对全省烈、军属,复原建设军人和应救济的贫民、灾民直到现在连底子都未摸清,致使领导心中无数,工作多限于临时突击,表现的很紧张被动。
5月11日,《民政工作简报》编印出刊,这个刊物在人民公社化一段时间,曾改成《民政福利》和《青海福利》。它不定期的反映全省民政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1956年
1月14和3月21日,省民政厅按农、牧地区工作基础的不同分别召开民政工作会议。
农业区从元月14日到21日,开了7天,出席22人;牧业区从3月21日到29日共开了8天,出席56人。两次会议,着重研究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形势下,转变民政部门的工作方法,适应新的变化了的情况等问题。强调争取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对自第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各级民政部门把优抚、复员安置、救灾救济等工作摆在首位的同时,忽视政权组织建设(许多事应管而未管)的偏向作了纠正。
1957年
1月9~16日,省民政厅召开省第六次民政会议,谢高峰副厅长传达了全国烈属、军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精神;徐尚志厅长作了《认真总结经验,把民政工作做得更好》的报告。会议总结1956年民政工作,布置1957年工作任务,出席会议的有各州、县、自治县、市和市辖区的民政科长、生产教养院院长等共66人,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省长孙作家、副省长薛克明到会并讲了话。
1958年
4月24日,省民政厅发函给农业区各市、县、自治县人民委员会和民政局,提出在农业区开展所谓的“十五”的具体内容是:
一、无因生活困难而影响劳动出勤或外出讨饭、逃荒的;
二、无因缺粮或安置不当而发生非正常死亡的;
三、无游手好闲、不积极参加劳动或不安心农业生产而盲目外流的;
四、无不勤俭持家和浪费粮食的;
五、无应实行优待劳动日、五保而未给予优待、五保的;
六、无复员退伍军人未得到妥善安置的;
七、无无理取闹和违法乱纪的;
八、无移民返回原籍的;
九、无不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的;
十、无贪污浪费各项民政事业费的。
6月18日,在第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湟源和大通两县,分别以“全面”和“单项”(救灾)民政工作做得好,被内务部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县,受到奖励。
7月,省民政厅副厅长雷林,在6月26~7月8日召开的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全省民政工作,在当时所谓的“大跃进”问题作了发言。发言称:最近半年来,在全省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民政工作迅速发展,开始出现了新局面。过去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办到的事,现在几个月就办到了,过去认为做不到的事,现在做到了。4月以来,在农业区各地开展了一个群众性的“十无”竞赛运动,西宁、乐都、互助、▓源、民和、湟源等县召开了民政工作跃进誓师大会时向全省复员军人提出了竞赛倡议。互助县委第一书记吴正夫要求90天内彻底实现“十无”县。经两个月苦战,农业区不少乡、社已实现了“十无”。许多地区战胜困难,提前实现了水利化,基本上消灭了对农作物危害最大的旱灾等。
8月20~30日,省第七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这次会议,讨论并明确了今后民政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具体作法,制定了1958年到1962年民政工作跃进规划。
会上,左文辉副厅长作了“青海省1958年到1962年民政工作跃进规划草案”的报告,谢高峰副厅长作了题为“解放思想,鼓足干劲,在党的总路线光辉照耀下,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大跃进”的会议总结。
8月26日~9月5日,省民政工作展览会在西宁市五一工人俱乐部举行。展览会共分五个部分:1、图表;2、烈军属、荣复转业军人模范事迹;3、社会福利生产事业;4、救灾救济工作;5、移民和殡葬改革、展出展品176种485件,画片、照片86幅。参加这次展览会的各界人士10,131人。农业区大通等7县(自治县)民政工作对象的代表和出席省第七次民政会议的全体人员参观了这次展览。
省委书记张国声、副省长李芳远也到会参观。
1959年
10月8~11日,省第八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根据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和第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研究确定民政工作范围,总结1959年近10个月的民政工作,部署今冬明春的工作任务。
左文辉副厅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反右倾、鼓干劲、在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掀起民政工作更大跃进的高潮”的报告。薛克明副省长到会讲了话。
由于机构的合并,这次会议,还增加了人事和监察工作的内容。
1月20~26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57名局长和科员,128名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省民政厅副厅长左文辉在会上作了题为《继续大反右倾、大鼓干劲,为1960年民政工作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的发言。至5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以(60)会民办字第46号通知批转了《青海省民政厅1960年工作纲要》及左文辉副厅长的发言。
2月24日,省民政厅给内务部报告了召开全省民政会议。会议在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鼓舞下,总结交流了1959年以来民政工作的经验,讨论并部署了1960年各项民政工作的任务,与会代表还向全省民政、福利工作干部、烈军属、复退军人发出了倡议书。
6月21日,省民政厅于6月5日至20日,农业区以民和、乐都、化隆、大通四县为一片,分别在民和县和黄南藏族自治州分片召开了两次民政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着重了解、研究杀回救灾、救济、优抚、复员等工作情况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群众互助,并辅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救灾工作方针和“国家扶助集体,集体保证个人”的救济原则。
1961年
2月23日~3月2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州、市、县民政局长会议。这次会议运用整风精神,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检查民政部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五风”、“三风”、“五气”,总结1960年民政工作,安排1961年的工作任务,副省长薛克明在会议讲话中,对1961年的民政工作提出19项要求,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把事情办好、办准、办快。注:“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特殊风、瞎指挥风;“三风”: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五气:官气、骄气、娇气、暮气、阔气。
5月12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了省直属市、县民政局长和四个社会幼儿学校,两个社会福利院负责人等共24人参加的会议,会议根据全国救灾救济和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结合青海民政工作情况和中存在的问题,就贯彻全国会议的要求进行了座谈和安排。
8月8~15日,省民政厅再次在西宁召开州、市、县民政局长会议,16个县(市)因交通关系未能到会,实际出席48人,会议以讨论“青海省1961年上半年民政工作基本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为主,结合传达讨论了内务部在四月份召开的全国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工作会议,和全国救灾、农村社会救灾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省军区、省委农村工作部、省生活安排办公室、省卫生厅单位派员列席了会议。
11月23~25日,省民政厅为贯彻10月29~11月6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在西宁召开了农业区和部分牧业区(包括重灾区)民政局长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28人,会议布置了今冬明春的工作,进一步强调在党的领导下,紧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做好救灾工作,尤其是四项具体任务;在农村优抚和社会救济上,必须依靠群众和集体力量来解决民政对象的困难问题,并要辅以国家必要的补助或救济。
1962年
3月15日~24日,召开全省州、市县民政厅长会议,传达贯彻1961年10月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青海省1961年的民政工作,安排1962年的工作任务。会议讨论,对春夏荒期间的群众生活安排,制止人口自由流动,做好烈、军属的优待补助,加强民政干部的四项==思想、业务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
1963年
7月30日,全省民政、人事工作会议于7月1日起与全省劳动工资计划会议合并召开,历时23天,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升级问题与省劳动工资会议串插进行,民政工作方面开了三天,人事工作方面开了三天半,州、县参加民政、人事工作会议的77人,省级单位人事处(科)长11人,参加了人事方面的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2月召开的全国民政、人事厅(局)长会议精神(在此之前,已于3月向省党政领导做了汇报,并在全省财贸书记会议上作了初步传达,还召集省级人事处(科)长传达了人事方面的问题)。整个会议结束时由李芳远副省长作了总结发言。民政工作方面汇报了上半年来的几项主要工作情况,交流了经验,布置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人事工作方面,及时布置了1963年职工升级工作和下半年的人事工作任务。
1965年
7月23日,在全省民政厅、科长会议上,副厅长冯宝玉总结了自1963年7月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到现在两年来的民政工作,传达了5月份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长、人事局长会议精神,提出了4点贯彻意见:1、仅仅跟上当前战备形势,做好对优抚对象的物质优待和补助工作;2、认真全面的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力量,生产自救为主,辅以必要的救济”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做好救灾救济工作;3、按照“二十三条”和全国民政厅(局)长、人事局长会议的要求。开展并做好民政事业、生产单位的“:四清”和整顿、调整工作;4、改革殡葬习俗。
1966年—1973年
由于“文化大革命”对民政工作的干扰,全省工作会议从1966年开始,到1973年停开了8年。
1974年
11月18~27日,省第九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州、市、县民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基层单位和军属、复退军人代表,以及省级部门有关人员共108人。省民政厅局长苏耀亮作了题为“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深入批林批孔,认真做好民政工作”的报告。
这次会议,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民政工作如何抓大事,进一步端正方向的问题。会议首先学习了毛主席的重要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八年。现在,以安定为好。全党全国要团结“。和中共中央26号等文件。以毛主席的指示为指针,以”批林批孔“为动力,学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总结交流经验,认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会议结束时,省革委会主任张江霖到会讲了话。
1977年
10月19日至26日,省第十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州、市、县民政局、科长、民政干部、民政工作比较好的基层单位和邀请的省级有关部门代表共74人。
会议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一大“路线,深入揭批“四人帮”弄清民政干线路线方针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交流工作经验,安排今后任务;调动民政干部的积极性,为“抓纲治国,大治青海”作出贡献。
会上余光局长作了题为“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认真做好民政工作,为实现“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而奋斗”的报告、门源县北山、民和县和核桃庄、互助县高寨、大通县青山、化隆县阿什怒等公社,以及海南、泽库、祁连、刚察、称多等州、县民政局、科共14个单位,介绍了他们在民政工作方面的经验。省革委会于12月27日,批转了省民政厅关于这次会议情况的报告。
1978年
10月23日至29日,省第十一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部分州、市、县(区)主管民政工作的党政领导;各州、市、县(区)的民政局、科长和民政业务干部;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有关部门以及部队代表等共250人,省党政领导梁步庭、郑校先、马万里出席了会议,郑校先讲了话。
这次会议再是全省各族人民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形式下,紧接9月份第七次全国民政会议之后召开的。副局长冯宝玉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全省民政工作,为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的报告。
会议认真学习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有关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学习了华国锋主席、叶剑英副主席为民政工作的题词,传达了李先念副主席、纪登奎副总理对民政工作的指示和程子华部长的报告,在深入揭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张江霖一伙干扰破坏民政工作罪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贯彻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民政工作的意见,安排了今冬明春各项民政工作。
中共青海省委12月14日批转了这次会议纪要。
1980年
5月26日至6月2日,省第十二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州、地、市、县(区)、矿区民政局、科长、民政业务干部,省军区政治部和省级有关单位的代表共计103人,会议结束前,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省长张国声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郑校先到会讲话。这次会议着重对春夏荒期间的救灾救济和改进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补助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安排。会议还传达了全国盲人聋哑人第三届代表会议、全国城市社会救济福利工作会议、全国侨乡侨联会议的精神,会议要求全省民政工作干部,在全党工作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下,深入调查研究,把民政工作进一步转向为四化建设服务的轨道。
1982年
8月13日至22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厅、科长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98人,在8月22日到会并讲了话。会议传达全国政法会议、全国民政厅(局)长座谈会、全国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全国农村优待工作汇报会等四个会议的精神,着重研究在农村、牧区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优待、扶贫和五保工作,开展殡葬改革以及进一步检查民政事业费的发放、使用等问题,会议经过讨论,对省厅草拟的《农村、牧区优待烈军属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五保户供给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殡葬事业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文件,作了补充、修改。
1983年
8月3日至9日,青海省第十三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州、地、市民政局长,县、区民政局、科长,部分公社民政助理员,先进典型单位和省级有关部门的代表共136人。
会议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导思想,传达贯彻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研究我省民政工作如何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开创新局面的问题。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全国第八次民政会议文件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青海视察期间作的《立下愚公志,开拓青海省》的重要讲话。
会上,苏峰厅长作了题为“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大规模开拓青海作出贡献”的报告。会议认为民政工作要继续前进,必须加强、必须改革。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3日转发了会议纪要。
9月27日,省民政厅厅务会议确定,由厅长苏峰挂帅,从各处室起步,开展民政工作的理论研究,并把今、明两年的选题计划,落实到人。
1984年
2月24日至26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州、地、市民政局长和民政统计、财务干部会议,传达今年2月11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和1983年11月召开的全国民政计划、财务工作座谈会精神,安排1984年民政工作要点,研究改革民政统计、计划和财务工作的措施。来青视察的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到会看望了大家,并在厅与会人员参加的省厅机关干部大会上,作了民政部门如何在新时期为党的总路线服务的专题讲话。
7月24日至28日,召开全省民政厅长会议,参加会议的州、地、市、县(区)民政局长河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代表共88人,会议讨论了贯彻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以来,青海民政工作和当前民政展现面林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开了民政工作的任务,会议认为,今后民政工作,应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加快改革步伐,重点抓好:1、扶贫和救灾工作,逐步解决全省20%贫困户的温饱问题;2、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走勤劳致富的道路,使他们向专业户,重点户的方向发展;3、基层政权的日常工作。今年主要抓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
1985年
3月14日至18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厅局长会议。出席66人,会议根据1984年12月,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分析了青海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重讨论、研究了加快民政工作改革步伐,以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会议认为,今后一个时期,青海各级民政部门应把共合作重点放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和最需要帮助的人的方面,在三至五年解决好农村、牧区贫困户的温饱问题,力争20%的贫困户和40%的优抚对象脱贫致富。会议强调,在指导工作上,必须狠抓改革,以改革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
7月8日,省民政厅发出《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州、地、市民政局和有条件的县民政局,都要尽快建立、健全信息网点。同时,将省民政厅编印的《民政工作简报》改为《民政信息快报》,并要求厅政研室要努力办好《民政通讯》,开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纵横联系。
7月16至18日,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工作理论研究座谈会,参加会议代表共21人,会议传达全国民政理论讨论会的精神,讨论我省如何开展民政理论研究的问题,苏峰厅长作了“积极开展民政理论研究,为开创我省民政工作新局面服务”的发言。经研讨商定:1、各级民政部门要单建或就近联建理论研究小组;2、县(区)民政局和省厅各处、室设联络员,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信息通报工作;3、选定并上报1985年下半年民政理论研究题目。
1986年
1月18日,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做好《中国民政报》发行工作和建立通讯队伍的通知”说:省厅已设“中国民政报青海通联站”,各州、地、市、县、区民政局都要发展通讯员1至2名。
3月7日,根据省民政厅理论座谈会的精神,海东地区组织了8个理论研究小组和30名理论研究人员,地区各县都设立了信息员,开始注意了民政理论研究和民政信息工作。
3月19日,省民政厅通知,由于中国民政报改为社会保障报,中国民政报青海通联站相应改为社会保障青海通联站。
5月13日至17日,青海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厅长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崔乃夫部长3月1日、6日两次在全国民政厅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分析和总结全省民政工作的形式和改革的经验,探讨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趋向及途径,与会员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的业务指导思想应以社会保障为主体,突出一个中心(农村、牧区的救灾工作),两个重点(双扶、双福),坚持两个经验()继续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优抚安置),试建4个服务网络和一个体系(农村五保,城镇优抚,双扶,社会福利企业事业服务网络和基层民政工作体系)。从社会保障出发。必须加强三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干部部队;二是尽快建立民政经济;三是加强民政理论改革研究。
8月,苏峰厅长随民政部考察团赴波兰进行考察访问。
10月27日,省民政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点,并制定一名信息联系人,按“新、快、短、准”的要求传递民政信息。
1987年
2月24日至28日,召开全省民政厅长会议,传达贯彻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1987年的民政工作。民政厅厅长王希文在讲话中指出:把民政工作推向新阶段的出路在改革,对改革进行探索的前提,一是要懂全面,看全局,二是在全面中找出我们的位置,弄清我们的现状。3月30日,民政厅印发了《王希文厅长在全省民政厅长会议上的讲话》。2月26日,省民政厅决定,从厅机关抽调23名干部,由3名副厅长带队,分赴玉树、果洛、循化、民和、乐都、贵德、都兰、湟中、西宁等地,了解、研究民政各项业务工作,抽样调查残疾人情况。
11月7日至21日,省民政厅举办社会保障通报通讯员培训班,各地民政局,省厅各处室选派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写作能力,热心报导工作的干部参加了学习。
1988年
5月5日,召开全省民政厅长座谈会,总结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全省民政工作改革的基本经验,研究探讨加快和深化民政工作改革的问题,会上,副厅长鲁加才让作了《关于加快和深化我省民政工作改革的设想》的发言。鲁家才让在回顾了五年来,全省民政工作改革和探索取得的成绩之后说:民政工作怎样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指导下,初步设想:一是以搞好基层政权建设为重点,逐步形成民政工作的组织依据;二是以发展民政经济实体为突破口,逐步形成民政工作的经济支柱;三是以发展基层社会保障为主体,逐步使民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
5月30日,省民政厅印发5月20日《崔乃夫部长在全国民政厅局长座谈会上的总结报告》,要求各地民政干部认真学习《报告》,剖析前五年的工作,研究讨论民政事业今后发展的方针、措施、加快和深化民政工作的改革,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社会机制稳定作用。
7月1日,省民政厅决定:1、厅机关只办《民政通讯》、《民政工作简报》、《民政信息》3个刊物,不定期,分别反映民政理论研究,各地动态,突发性,倾向性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交流工作经验;2、重视信息工作,确定专人承办;3、加强政研室工作,配备负责人,政研室一管民政法规,二管通讯信息,三管改革研究,四管通联站工作。
8月23日,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1989年
3月28日至4月1日,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州、地、市、县、区政府领导和民政局长,省级16个厅、局、部、委和11个新闻单位的代表共170人。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党、政、军五大班子和驻军80306部队。59264部队、武警青海总队以及省级有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开幕式,马元彪副省长在会上讲了话。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传达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总觉全省五年来民政工作的成绩,认清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式,确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在会议上,王希文厅长传达了第九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鲁加才让副厅长作了题为《深化改革,发展成果,为振兴青海而充分发挥稳定机制作用》的报告;陈联邦副厅长讲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会议认为,自1983年第八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的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当地党、政的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会议结合全省民政工作实际,提出在今后五年里,应狠抓基础工作;强化行政管理;建立和发展民政经济;探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措施,会议闭幕时,李定前副厅长作了总结讲话。
4月7日,厅办公室试办不定期的《情况反映》供有关领导参考。
10月19日,民政部办公室宣传外电话通报《孺子牛》全国民政好好新闻评选活动已经结束,青海省4篇(件)作品即:青海日报刘英采写的通讯《春风给他们带来了新的生机》,省电视台任晓峰、洪刚采摄的电视新闻《红军西路军老战士高兴地住进光荣院》,省人民广播电台郭云飞、吴炳章采录的录音通讯《母子亲》,韩喜忠采录的录音通讯《奔向光明的前程》获三等奖。
-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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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会议和民政理论研究(1950-1989年)
时间:2024-10-18 来源:青海省民政志编委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123931950年,9月12~~22日,青海省第一次民政会议在西宁召开。农业区各县、市民政科长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检查解放一年来的民主建政工作,研究农村租佃情况,部署秋冬两季的生产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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