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动态

海西州采取措施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手段

时间:2003-06-27   作者:要情 [079]  浏览次数:17689
  近日,海西州民政局在总结近年全州最低生活保障运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低保制度运行实际,拓宽思路,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建立《海西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
  近日,海西州民政局在总结近年全州最低生活保障运行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低保制度运行实际,拓宽思路,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建立《海西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使保障制度的管理和运行程序更趋规范和完善,有效地保证了该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
  该制度从十一个方面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一)工作制度。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规范化运行程序等;(二)低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职责,主要包含民政部门自身职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四)根据省厅草拟的《补充规定》,制定了低保义务监督协管员产生办法和工作职责;(五)制定了组建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委员会制度,其主要内容是“评审会”人员的组成、职责及议事程序等;(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批、审核和保障资金发放程序;(七)低保申请对象的公示办法;(八)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办法;(九)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档案管理;(十一)低保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及办理的办法。
  城市低保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民政工作考评的首项内容。在年初全省民政局长会上,省厅与各地签订的《2003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城市低保工作中,就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海西州的做法,在我省城市低保工作中尚属首次,值得全省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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