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下拨2003年春荒救灾粮的通知

时间:2003-04-08   作者:青民发 [053]  浏览次数:13068
  根据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下拨救灾面粉642万公斤,救灾原粮(小麦)1410万公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分配原则和指标。
  根据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情况,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下拨救灾面粉642万公斤,救灾原粮(小麦)1410万公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和指标。根据救灾工作突出重灾区、重灾民的原则和各地区受灾程度和重灾民人数等综合因素考虑,1410万公斤救灾原粮分配给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各县,其中西宁市517万公斤,海东地区893万公斤;642万公斤救灾面粉分配给6个自治州,其中海北州89万公斤,黄南州125 万公斤,海南州153万公斤,果洛州79万公斤,玉树州103万公斤,海西州93万公斤(各县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救灾粮质量。此次由省上统一采购的救灾原粮为国家标准三等以上粮食,救灾面粉为青海丁香粮油集团公司生产的“三江源”优质粉。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粮食标准。
  三、发放要求。救灾粮(包括救灾面粉,下同)由省厅根据各县分配方案统一组织车队拉运到各乡镇,或县级救灾物资仓库,各县民政局要按照《青海省救灾粮发放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接收、分配和发放,操作中特别要突出重灾乡、重灾村社和重点灾民。特别要突出安排既无钱又无粮的“双缺户”和五保、优抚对象。要严格按照救灾物资发放的有关规定,不得平均分配。发放的同时要认真填写《救灾面粉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自留备查,一份上交县民政局存档。省厅将派工作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为了保证这批救灾面粉的接收和发放工作,各地务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要求各县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具体经办救灾面粉的接收和发放工作,坚决克服平均发放的现象,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2、提前做好救灾物资仓库清理工作,保证救灾面粉的及时接收;3、接收时要认真清点数量,检验质量,有问题及时向省厅汇报,但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时间。
  各县接此通知后,请速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将救灾粮尽快分配到各乡镇。同时将乡镇的分配方案报省厅救灾救济处(传真0971-6113923),以便统一安排调运。
  救灾面粉调运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 0971-6104836 莫重录 张洪
  省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0971-6104890   13519705996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