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省民政厅信息工作在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州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12月31日,省民政厅办公室共编发《青海民政要情》93期。据不完全统计,信息被民政部办公厅综合处采用10条;省委办公厅信息处7月份止12月份共采用11条;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采用25条,有4条信息被评为全省优秀信息;中办采用2条;国办采用6条,国办领导批示 3条。在信息报送中,各州(地、市)、县(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能够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政部的重大决策和总体部署,以及本厅的中心工作,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地报送信息,使信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了一定的拓展,信息工作的方式有了新的转变,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为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及本厅领导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指导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较好地发挥了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
2003年,各地区、各处室要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部署和第十六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及《省民政厅2003年主要工作要点》,拓宽渠道,优化质量,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切实加强信息工作,使其真正成为民政部门反映情况的一条重要渠道,各级领导了解民政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法,注重信息的调研,重视信息的报送,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力求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信息,及时、准确、详实地为领导把握全局、正确决策提供高效服务。现将2002年度各州(地、市)、县(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报送信息采用情况及2003年度各地报送信息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2年度各地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报送信息采用情况:(单位:条)
单 位 本厅采用 省委省政府采用 民政部采用 中办国办采用
办公室 30 14 7 3
人教处 2
计财处 3
优安局 5 3
民管局 8
救济处 10 6 3
低保处 12 5 2 1
福利处 2
政权处 7 2 1
区划处 2 1
慈善总会 7 1
老龄办 3 1
海南民政局 1
海西民政局 1
合 计 93 32 10 8
二、2003年度各地各处室需报送信息条数计划分解表:
单位名称 报送条数 单位名称 报送条数
西宁市民政局 15 救济处 30
海东地区民政局 15 低保处 20
海西州民政局 15 政权处 20
海北州民政局 10 优安局 10
海南州民政局 10 民管局 10
黄南州民政局 10 福利处 10
果洛州民政局 10 区划处 5
玉树州民政局 10 老龄办 5
办公室 40 双拥办 2
人教处 3 抗灾办 2
计财处 3 后勤服务中心 2
机关党委 3 慈善总会 10
纪检组 3 彩票中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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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2002年度采用信息情况通报
时间:2003-03-11 作者:青民办 [010] 浏览次数:132572002年,省民政厅信息工作在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州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12月31日,省民政厅办公室共编发《青海民政要情》9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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