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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南县茫曲镇迁址有关问题的意见

时间:2003-01-10   作者:青民发 [07]  浏览次数:15217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9次)精神,省民政厅在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邀请省计委、省财政厅有关同志和贵南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就贵南县茫曲镇政府驻地迁址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9次)精神,省民政厅在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邀请省计委、省财政厅有关同志和贵南县政府主管领导参加的会议,就贵南县茫曲镇政府驻地迁址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现将意见报告如下。

  贵南县茫曲镇是于2001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在原拉乙亥乡基础上设立的。原拉乙亥乡政府下辖10个行政村,29个社,共7332人。乡政府下设有农业经营管理站、派出所、兽医站、农科所、林业站、学区、教育执法督导室、卫生所、财政所9个行政事业单位,共有44名工作人员。撤乡建镇后将县城居民5200人一并纳入其管辖范围。

  2001年11月,贵南县政府报经海南州政府向省政府提出将茫曲镇政府迁至县城内的报告。理由是:

  (一)撤乡建镇后,为理顺职能,镇政府拟增设市政办、城管大队、居委会、环卫会、园林办等单位,以加强对县城的各项管理工作。但由于镇政府现驻地与县城相距较远(3公里),不能有效行使对县城所在地的管理职能,加之县城内无办公用房,以上机构至今未能设立,没有达到撤乡设镇的目的。

  (二)茫曲镇建镇后仍在原拉乙亥乡旧址办公,因现有办公用房11幢66间1320平方米绝大部分属原吴堡湾农场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房屋,年久失修,大多已成危房,前年有7间房屋倒塌,去年又有3幢房屋屋脊塌陷,不能使用。如在原地重建与迁址所需资金相差不多。

  经研究,我们认为,州县政府以上理由是成立的。为充分发挥茫曲镇政府对县城的管理职能,开展对城区居民的服务工作,加强对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我们认为,茫曲镇政府驻地迁至县城是必要的。建议省政府批准迁址报告。

  茫曲镇政府驻地迁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迁址后镇政府办公用房问题。镇政府办公用房要按国家规定的人均办公面积购买办公用房,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现有编制44人计算,初步确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28平方米,需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明年一次性安排迁址费20万元,省计委从龙羊峡后期扶持基金中一次性补助30万元(省计委资金已拨付到位)。

  妥否,请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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