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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民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时间:2002-09-26   作者:青民办 [046]  浏览次数:16659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现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通知》精神。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现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决定在民政厅六楼会议室召开“民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西宁地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时间:2002年9月28日(星期六)下午2时30分;
  二、参加人员:西宁市、城东、城中、城北、城西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委)及厅属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报告会地点:省民政厅六楼会议室;
  四、报告人:1、海东福利院院长鲁国义;
  2、西宁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永莲;
  3、省勘界工作办公室代表。
  请参加会议的单位领导重视此项活动,按时组织人员参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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