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查处“中国民族产业国际商会”的通知》(民办函[2002]第130号)精神,非法民间组织“中国民族产业国际商会”伪造民政部印章,向各地发文,将所谓的“中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委员会”隶属该会,并准备在全国建立分支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各地民政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这一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与经贸、外贸、民委、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各级民政部门一经发现该非法组织在当地开展活动,立即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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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中国民族产业国际商会”的通知
时间:2002-08-26 作者:青民发 [145] 浏览次数:1564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查处“中国民族产业国际商会”的通知》(民办函[2002]第130号)精神,非法民间组织“中国民族产业国际商会”伪造民政部印章,向各地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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