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现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决定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民政系统先进事迹汇报会”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和光荣感、使命感为宗旨。通过模范事迹汇报会,树立榜样、宣传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使全省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学有目标,行有方向,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到“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开展”的实践中,切实履行好民政工作为国分忧、为民解愁的神圣职责。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先进集体、模范个人的事迹,在全省民政系统中广泛征集,其条件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公道正派,严于律己,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知难而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成绩突出且事迹感人。
三、几点要求
1、充分认识组织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民政事业的发展壮大,民政战线涌现出了一批在本职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正是由于有这样的集体和个人,才使我省的民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发挥出了积极作用,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组织这次“先进事迹汇报会”,旨在通过正面教育、典型引路的做法,在民政系统树立一批典型,向社会宣传民政,这将对扩大民政影响,提高民政地位,使民政工作有所为、不落后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搞好推荐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开展这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全面实践“三个代表”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和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的整体状况进行全面的审视,精心组织,民主推荐,把本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先进集体或个人的事迹材料搜集整理出来。
3、坚持标准,注重实效,严格审核把关。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重视这次推选先进典型活动,坚持“被推荐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宁缺毋滥。要组织人力进行重点考察,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挖掘生动事例,整理事迹材料。要以树得起、立得住,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模范人物、典型事迹来激发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
四、时间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务于2002年6月10日前将挖掘整理的先进事迹材料报省民政厅办公室。省厅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人员进行考察,逐级上报筛选后,最后确定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并适时召开先进事迹汇报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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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模范个人事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02-05-10 作者:青民办 [023] 浏览次数:15271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展现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的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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