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12月开始,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部分县(区)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其它地区的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之中。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这项工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各地在换届选举中能认真贯彻执行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选举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目前,西宁市城西区、湟中县、湟源县和海东地区平安县、互助县、乐都县、民和县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其它地区的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之中。省民政厅专门对这项工作进行抽查,发现个别地区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在换届选举前没有对《村委会组织法》、《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很好地宣传,少数基层干部和村牧民群众不知法、不懂法、不依法选举,以行政手段违法干预村(牧)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的事件时有发生,存在着以行政命令违法指定候选人、随意否定经民主程序推行出来的候选人等违法干预村(牧)委会民主选举的现象,引起了群众不满,出现了不安定因素,影响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是政策指导不到位。个别地方民政部门和乡镇干部对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够,掌握不准,在一些技术性操作和突发性问题的处理上,显得束手无策。
三是对群众来信来访重视不够,解决不力。截至目前,省厅接待因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来电话25人(次),且多数群众都是在县、乡两级政府上访得不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才越级向上反映问题的。
为此,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一是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实质,进一步加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力度。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和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干部,务必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青海省村(牧)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把村(牧)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好职能部门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所辖区域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加大具体指导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法律解释工作,使广大村牧民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和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因换届选举而导致的群众来信来访,在换届选举前深入基层做认真的调查研究,做到掌握全局,心中有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会同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认真分析,制定切实的解决预案,尽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务必认真做好接待、记录和调查工作。属于技术操作上的问题,应依法答复,尽快解决;问题复杂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绝不允许对群众来信来访采取推、托或不理不问的态度。因民政部门的失职而导致的群众不满和越级上访,影响较大的,一经发现,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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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加大宣传促进村委会第五次选举工作
时间:2002-04-03 [要情020] 浏览次数:17739从2001年12月开始,全省村(牧)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展开。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部分县(区)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其它地区的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之中。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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