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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团体机构登记和发证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2002-04-02  [要情021]   浏览次数:18781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青海省民政厅从即日起开始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进行全面复查登记。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青海省民政厅从即日起开始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进行全面复查登记。

  此次复查登记,主要对社团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等不符合规定的进行整改;对同一社团内部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分支机构予以合并;对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予以清理。

  目前,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已对60余家全省性社会团体上报的150个分支机构进行了审定,并结合社团年检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颁发全国统一标准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全省各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的复查登记工作也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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