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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社会福利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01-12-10   作者:青民办 [074]  浏览次数:16325
  根据2001年10月25日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部本级福利金30万元拨付你单位,用于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收款后,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
  根据2001年10月25日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将民政部下达我省的部本级福利金30万元拨付你单位,用于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收款后,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使用,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凡由民政厅直接下达的福利项目款,请在上报西宁市民政局的有关报表中认真填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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