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需要,青海省民政厅近年来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民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民政工作涉及20多项业务。为了解决一方面民政业务拓展、法制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一方面专职执法机构和人员难以保证的矛盾,青海省民政厅结合实际确定第一副厅长为民政执法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民政执法工作。办公室为民政执法的牵头单位,具体安排、协调和督查依法行政工作。各业务处室和基层民政局为具体执法单位,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严格执法。做到了民政执法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承办、有人监督检查。
二是民政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为了使民政法制建设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几年来青海省民政厅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国务院、民政部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时,针对青海实际,拟定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等12件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普法工作取得了实效。按照民政部关于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精神,几年来青海省民政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调研与宣传相结合、具体运用法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形式,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二五”和“三五”普法活动。省厅机关在抓好业务类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认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等与依法行政相关的国家法律,在先后两次普法考试中,取得了良好成绩,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集体。今年11月份又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的执法资格考试。通过普法活动,民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
四是政务公开活动不断深入。自1998年全省民政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以来,省厅机关将每年3月份作为政务公开活动月,对行政审批审核许可项目进行集中宣传,向社会公开。今年,结合开展民政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转变活动和民政系统行风评议,再次在全厅机关扎扎实实开展了政务公开活动。先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监察厅等4部门《关于在省级单位中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安排意见》精神,认真抓了省政府第17号令、23号令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落实工作。截至目前,保留的10项、取消的1项、下放的3项和划转的1项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以及允许保留的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省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和进一步规范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和民政信息网发布等形式再次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促进了民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发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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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时间:2001-12-06 作者:要情 [094] 浏览次数:22458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需要,青海省民政厅近年来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民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是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民政工作涉及20多项业务。为了解决一方面民政业务拓展、法制工作任务不断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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