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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2002年度《公益时报》的通知

时间:2001-11-01   作者:青民办 [071]  浏览次数:15581
  《公益时报》自创刊以来,立足于民政,服务于社会,为宣传民政工作、塑造民政形象、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视窗,提供了一个新的舆论平台。
  《公益时报》自创刊以来,立足于民政,服务于社会,为宣传民政工作、塑造民政形象、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视窗,提供了一个新的舆论平台。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公益时报》在宣传报道民政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做好2002年度的发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公益时报》征订到各级民政部门,主管民政工作的党、政领导,乡、镇政府及民政部门所属单位,民政企事业单位,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
  二、征订办法。《公益时报》由各单位在当地邮局订阅。需要代办征订的请与本报通联站联系(联系人:贺存善,省民政厅办公室,电话:0971-6104883)。各单位按州、地、市民政局分配的征订任务,将征订款通过银行或邮局汇至通联站,收款后由省厅计财处开出正式报销凭据。如直接将款汇《公益时报》社,即按征订单上的要求办理。
  三、奖励办法。1、2002年度实行单项奖励现金的办法,即各级民政局完成本地区《公益时报》征订任务,超过2000份的,每份奖励8元,超过1000份的,每份6元,超过500份的,每份奖励4元,超过100份的,每份奖励2元。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使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增强认识,把民政宣传和征订工作摆上位置,并作为民政事业和单位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同时,争取把此项工作纳入县级民政部门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时督促,统一检查,保证征订工作不留空白点,力争完成征订任务。
  2、各州、地、市民政局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向所属单位下发通知,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将通知报省通联站2份。
  3、各单位在汇、邮征订款时,务必写清征订单位、杂志名称,份数。特别是向通联站汇款时要注意写清民政厅计财处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有关内容,以免发生差错。
  4、《公益时报》的征订,力争于今年11月底前在当地邮局办完征订手续,以免过时订不上报或影响新年度报刊的邮送。请各单位将邮局所开的订报凭证复印一份寄省通联站,直接汇款到杂志社进行征订的,将汇款凭证复印一份寄通联站,以便统计全省征订工作进展情况,及评选先进和计发奖励金。比较偏远的单位汇、邮征订款,最迟不得超过2002年2月底,过期按未完成征订任务对待。
  附件:1、征订任务分解表。
  2、《公益时报》订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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