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信息化2001——2005年发展规划纲要》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依据开放性、科学性、拓展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原则,特制定青海省2001——2005年民政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高科技信息通讯技术为依托,以全省民政工作需要为支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分步骤、全方位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实现工作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根本性变革,实现民政工作“四化”(即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网络化、手段信息化)目标。
二、总体目标与框架
今后五年,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五年内基本建成功能强大、覆盖面广、设施先进、内容完善的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网络,信息化网络必须充分体现管理和服务两大功能。
其基本框架为建设“三网一库”。
立足于民政部“便民工程”基础之上,结合青海实际建设综合性为民服务网络管理系统,突出社区服务、城乡救助服务、低保服务、婚姻服务、区划地名服务、民间组织及非民办企业管理服务、优抚政策服务、福利彩票服务等;为广大民政对象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和民政业务服务,建成并完善为全省民政对象服务的专业网。
依据省政府有关办公自动化要求,进一步建设好机关内部政务和业务、管理与分析、办公与服务相结合的信息网络,实现全厅办公自动化和网络信息共享,并逐步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完善的厅机关局域网。
利用国家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机遇和电信部门的优惠政策,在“青海民政信息网”网站上充实内容,更新项目,加快进度,提高质量,向全社会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和办事指南服务,加强对外界宣传青海民政工作的力度,树立青海民政网络建设新形象。进一步完善已经建成的基于国际互联网上的“青海民政信息网”。
依托民政部“数字民政”工程,建立全省民政业务管理数据库。数据库要包括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各类民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民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各类数据、民政工作信息等,为全省各级民政系统内部提供良好的信息数据支持,也可以为国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力争早日建立完善的青海省民政系统数据库。?
三、运行模式
以“便民工程”为核心的管理服务型网络,面向各类民政对象开放,主要在各级民政部门中实施和组建。包括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也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中介组织、社会服务部门,社会志愿者信息等。通过点对点的电信联络方式运行。上通民政部、省委、省政府信息中心,平接省级财政、社保等有关部门,下联州(地、市)、县(区)民政局直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局域网主要致力于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开发和运用办公室管理多功能软件,千方百计充实完善局域网内容,早日实现无纸办公,实现办公手段的现代化。局域网主要是封闭运行,为厅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
“青海省民政信息网”仍基于国际互联网运行,进一步充实内容,强化管理,面向公众,宣传自我。
民政业务数据库不对外公开,只建立于民政系统内部运行。并且调阅文件资料、查询信息等,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
四、规划重点
服务、服从于全国民政系统两大工程,即“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
“数字民政”以民政业务数据库和局域网为重点项目;首先要抓好省级民政系统业务类数据库基本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分类与使用,管理与维护,入网与开放。
“数字民政”近期重点引用或开发使用的业务类软件是:
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系统:在我省独立开发的管理软件基础上,加快与民政部管理软件的兼容,把管理与服务两大功能,省、地、县、街道各级通用,录入、计算、查询等功能统一于该软件中。
青海省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系统:完善已经开发的这套软件,对救灾款物进行专项管理,查询等。
优抚对象、优抚单位管理系统:掌握统计全省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基础资料和基本情况,为合理科学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退伍军人安置管理系统:录入退伍军人的基本资料,为安置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并掌握全省近年军人安置情况,进行分析利用各类资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系统:全面录入全省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社团重大活动,年鉴管理等。
区划地名资料管理应用系统:利用区划勘界和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利用先进的卫星绘图等先进技术,录入成果资料,为社会有条件地提供各项服务。
其他如办公自动化软件,婚姻登记管理软件,殡葬服务软件等,人事管理软件等。
“便民工程”以社区服务网络系统和民政信息网络为重点项目。
社区建设管理系统,引进民政部统一开发软件,普及和推广成熟技术。引进部开发的民政系统管理软件平台。目前,民政部正在研究开发功能完善、包容量大的社区服务管理平台,引进后可作为我省社区建设的统一规范化管理平台。
五、建设原则及重点
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全面规划,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面规划,要有全局思想;同时,信息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必须积极推进。
总体设计,分步完善。青海省民政信息网络建设依据民政部统一要求与发展纲要,依靠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先进性,首先在总体上有统一规划,其次要有分步实施的方案,逐步完成,最终实现设计目标。
立足实际,量力而行:进行民政信息网络建设,必须要立足于本地实际,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能筹集的资金量,不能“画饼充饥”,脱离实际;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本地的技术水平与需求状况,不能盲目追求先进性。
分级管理,分级实施:民政信息网络是分级建设,分级使用的,因此必须要坚持分级管理的作法,即要在实施过程中由各级地方民政部门自行实施,上级民政部门给予适当的指导或支持。既要体现分级使用,更要强调分级管理。
面向社会,突出实用:民政工作与社会公众和贫困群体息息相关,十分密切。因此,民政信息网不能脱离为民服务的这一宗旨。就必须要面向全社会,服从社会需要,服务广大社会公众。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突出三个重点:
即地区上以省厅、西宁市、海东地区为重点,网络建设工作基本上在2002年底以前完成;环湖地区次之,尽力靠前争取;力争在2003年底前完成;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力争于2004年底前完成。2005年进行全面完善和升级。
在建设层次上,以省厅网络建设为重点,以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各州一级民政部门网络为次重点,视各地资金安排情况加快建设步伐,早一步完成。县、区及以下部门适当靠后。
在内容上,以较为成熟的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为重点,以社区建设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系统为辅助,突出在城市民政工作信息化的先进性,先行一步。
六、具体要求与措施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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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海省民政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2001年——2005年)》的通知
时间:2001-09-29 作者:青民发 [222] 浏览次数:17509根据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信息化2001——2005年发展规划纲要》及省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依据开放性、科学性、拓展性、安全性和实用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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