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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全省重灾乡安排救灾面粉的通知

时间:2001-03-13   作者:青民发 [069]  浏览次数:15767
  根据各地去年遭受旱灾和其它各种自然灾害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给全省40个重灾乡安排一批救灾面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配原则和指标。此次救灾面粉的分配根据今年救灾救济工作突出重灾区。
  根据各地去年遭受旱灾和其它各种自然灾害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给全省40个重灾乡安排一批救灾面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和指标。此次救灾面粉的分配根据今年救灾救济工作突出重灾区,突出安排灾民基本生活的原则,按照各个重灾乡受灾人数的多少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不同程度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面粉质量与组织方法。发放的救灾面粉质量由省民政厅救灾物资仓库按照国家面粉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统一使用由省民政厅监制的政府救济粮包装袋,并负责统一组织车队运送到40个乡,运送时间另行通知,运费由省厅承担。

  三、发放要求。这批面粉要全部用于无偿救济,重点救济无钱买面的重灾民。发放要集中并突出重点,对有些特重灾民家庭可以多发,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的作法。要严格按照《青海省救灾粮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和健全公开发放制度,做到公正、公平。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面粉发放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救灾面粉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自留备查,一份上交县民政局存档。省厅将派工作组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1、各县民政局接到通知后,请速通知重灾乡政府指定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具体经办救灾面粉的接收和发放工作,保证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2、提前做好救灾物资存放准备工作,保证救灾面粉的及时接收;3、接收时要认真清点数量,检验质量,有问题及时向省厅汇报,但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时间。

  救灾面粉调运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 0971-6104836 莫重录 张洪

  省民政厅救灾物资仓库 0971-8149357  周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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