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申请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经费报告

时间:2000-11-16   浏览次数:19457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00]230 号)文件及全国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00]230 号)文件及全国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底, 全国将开展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根据普查要求,我省要建立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需购置配备部分计算机,购买专用普查软盘。另外,要召开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培训普查人员,印制普查表格,制做证件。以上工作需经费53万元,恳请省财政予以专项安排。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