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2000]19号)文件及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民发[2000]236 号)通知的要求,我省及时组织开展了慰问志愿军老战士及志愿军烈属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0万元,各地筹措资金18万元,对全省志愿军老战士及烈属进行了慰问,把党的关怀送到了志愿军战士的家中。
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几千名志愿军战士服从国家西部开发和建设的需要,来到青海高原,同各族人民一道艰苦创业,为青海的开发和建设作出了贡献。在这次慰问活动中,经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组织普查统计,全省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3970名,志愿军烈属55户,他们分布在全省各地,平均年龄70岁左右,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1231人,占总数的31%,2739名志愿军战士集体转业到地方工作。由于常年生活工作在气候条件恶劣的高寒缺氧地区,有近70%的志愿军老战士患有肺气肿、肺心病、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高原病, 620人长年卧床不起,生活无法自理,家庭负担较重;尤其是在企业工作的志愿军战士及伤残人员,因企业严重亏损,甚至破产等原因,工资收入低、住房条件差、医药费长期拖欠,生活非常困难;有590 个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55元以下,占总人数的14%;还有270户志愿军老战士住房破旧,急需维修搬迁。
针对以上志愿军老战士的生活困难问题,我省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政府补助、社会捐赠、村社帮扶等多种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但由于我省经济落后,财力有限,因此,恳请中央专项补助经费120万元, 以解决我省志愿军老战士及烈属的实际困难。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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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赴朝作战志愿军老战士及烈属困难补助费的报告
时间:2000-11-08 作者:青民发 [196] 浏览次数:22508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2000]19号)文件及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民发[2000]236 号)通知的要求,我省及时组织开展了慰问志愿军老战士及志愿军烈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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