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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厅救灾车辆解决武警牌照的报告

时间:2000-09-26   作者:青民办 [055]  浏览次数:24764
  省民政厅承担着我省救灾救济方面的大量工作与任务。由于我省近年来灾情严重,每年的救灾救济需要深入灾区查灾、救灾、核灾,仅救灾救济工作用车辆就达到十万公里以上。
  省民政厅承担着我省救灾救济方面的大量工作与任务。由于我省近年来灾情严重,每年的救灾救济需要深入灾区查灾、救灾、核灾,仅救灾救济工作用车辆就达到十万公里以上。由于地方牌照在查灾途中经常受阻,既耽误救灾救济的时间,而且也影响到灾民生活的及时安排和组织救灾物资的及时下发。为了提高救灾救济工作的时效性,我厅向贵队申请,请求解决二付武警牌照,专门用于我厅的救灾救济工作,其中一付用于救灾抢险车,一付用于救灾物资拉运车。我厅保证加强牌照管理,严格使用规定。
恳请贵队研究解决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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