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青政[1999]65号《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厅从99年9月1日起对全厅干部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根据本人申报,组织上进行了重点调查,现认定李敦毅、肖宣、吴利华、尤兑山、宋友兰5同志属多处占房,必须在2000年7月31日前办完清退手续并核销产权证。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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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敦毅等同志退出多占住房的决定
时间:2000-07-27 作者:青民发 [115] 浏览次数:15258根据省政府青政[1999]65号《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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