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统计上报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通知

时间:2000-07-21   作者:青民办 [028]  浏览次数:14245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各地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村务公开的意见>》。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各地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村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省厅决定对全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统计。请各地接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报,并由州、地、市民政局分类汇总后,于8月10日前报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