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国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距国道两侧500米内的村镇设置名称标志, 务于一九九八年底全面完成任务。鉴于我省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省国道设标领导小组决定先在距国道200米以内村镇设置, 将应设标志牌1720块改为224块,并印发了规划实施方案, 任务分配到县(行委)。四年来仅设标志5块,占应完成数的2%。由于各州、县经费困难,强烈要求省上补贴一部分,地方筹集一部分,分级负担,共同筹集资金完成这一国家任务,现在全国业已结束此项工作,在总结评比表彰中,青海省名列全国倒数第一名,拖了全国的后腿。
地名标志被称作“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它能够直观地为人们指位导向,提高办事效率。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发布后,省外、国外人员来我省考察的越来越多,对我省城乡地名标志设置,特别国道两侧交通干线地名标志设置情况意见很大。我们认为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省,我们连人们社会活动和社会交往最基本的导向标志都不能提供,实在是有损我省的形象和声誉。为此,我们计划今年底以前突击完成全省224块标志牌设置任务,共需经费80万元。
几年来,国道办全体同志深入州县宣传动员,调查研究,了解到许多县财政发工资十分困难,下决心筹集也只能拿出30万元。为此,我们请求用省和地方财政各拿一部分的办法,落实经费,特请省上一次性拨款50万元,作为制作标牌补贴,以保证按计划完成任务。否则,将无法向国家和社会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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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国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补贴经费的请示
时间:2000-03-08 作者:青民发 [017] 浏览次数:22038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设部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国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距国道两侧500米内的村镇设置名称标志, 务于一九九八年底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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