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3月23日上午9:00整在西宁市军事供应站(火车站东侧200米处)召开《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论证会,会期一天,请您务必准时参加, 并请对《办法》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征求意见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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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论证会》的函
时间:2000-03-08 作者:青民发 [08] 浏览次数:19539定于3月23日上午9:00整在西宁市军事供应站(火车站东侧200米处)召开《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论证会,会期一天,请您务必准时参加, 并请对《办法》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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