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基层社区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海西州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着力打造“阳光村(居)务”工程。
海西州在全州村和社区选举成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指导各村和社区制定村(居)务公开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州、县、乡三级村(居)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将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同时结合“四个一百加一”系列创建活动,开展村(居)务公开示范达标活动,创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县,并指导村(居)委会将村(居)务公开经费纳入村和社区运转经费使用范围。
通过打造“阳光村(居)务”工程,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为和谐社区建设和地区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
编审:刘志德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马旺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