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社会救助法》实施要求,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青海省系统优化救助认定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协同化提质升级。
一是推行“一张身份证办救助”,便民申办更快捷。全面清理不必要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模式,推行“一张身份证办救助”改革,取消户口本等冗余材料硬性提交要求,依托部门数据共享,可联网核验信息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大幅提升救助服务便民质效。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申报标准化建设,整合各类救助申报事项,出台全省通用《青海省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表》及相关附件,规范填报及归档标准,将原有近40张零散表格精简压缩至10张左右,有效破除申报壁垒、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推行“分层分类精准认定”,梯度兜底更牢固。在统一核查研判的基础上,严格对照各类社会救助认定标准,结合困难家庭致困原因、困难类型及刚性支出情况,精准分类认定救助对象。转变以往单一资格审核、简单驳回、退出即停保的粗放式工作方式,对申请家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同步研判是否符合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条件;对低保对象动态退出的,同步复核其他救助资格,坚决杜绝“一拒了之、一退了之”,有效避免救助断档、帮扶缺位,全面保障困难群众梯度帮扶权益。
三是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经办”,审核确认更高效。规范经办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社会救助审核领导小组,专职负责辖区救助对象核查认定、资金核定等工作,严格落实集体研判、依规报备制度,所有救助认定结果均经集体研究后,向乡镇(街道)党政会议备案,确保经办流程严谨规范、公开透明。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行差异化办结机制,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地区力争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未下放地区力争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整体较国家规定标准压缩5个工作日,实现规范经办与高效服务双向提升。
编审:李满庭 编辑:舒其煌 供稿:马钰












